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護照的定義

護照的定義

護照是壹個國家簽發的證明其公民出入境和出國旅遊或停留時的國籍和身份的法律文件。Passport這個詞在英語中的意思是港口通行證。換句話說,護照是公民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通行證。因此,世界上有些國家通常簽發通行證而不是護照。

“護照”壹詞的由來

在中國歷史上,不同的歷史時期有不同的名稱,如符號、傳遞、過境、公檢、登記、道路通行許可、通關文書、安全證書、通行證、暫住證等。清代根據護照證明身份、要求邊檢機關“保護”和“照顧”護照、給予護照方便和必要的協助等功能,在1845中首次將“護照”壹詞翻譯為“護照”。

護照的種類有哪些?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簽發的護照,壹般可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個別國家只發壹種護照(如英國);少數國家發行兩種護照(如印度和巴基斯坦);有的國家還發四五種護照(如美國、法國)。

我國政府簽發三種護照,即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

  • 上一篇:河南開封會計職稱初級報名費多少錢?
  • 下一篇:夫妻在婚姻中的財產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