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IVD是證書還是別的什麽?是否有國際統壹的格式——通常情況下,IVD的說明會體現在證書上。
3.如果CE證書只是廠家的自我聲明,並沒有經過公告機構的認證,那麽上述兩個證書在銷售儀器時是否具有同等效力?-有些產品需要公告機構的認證。
4.既然ce證書可以分為兩種:公告機構認證的和廠家聲明的,前者很好理解,有IVD就可以申請CE,那麽誰來判斷後者是否屬於體外診斷相關產品呢?-根據IVD說明書中的細則和相關標準。
5.中國公告認證機構能否對制造商在國外銷售但在中國銷售的產品進行CE認證?——有條件的機構可以。
6.既然ce是歐盟的產品認證,為什麽中國的客戶需要這樣的證書才能進行交易?我國是否有類似體外診斷認證的這種聲明或標簽?如果是,在同等情況下誰的效率或水平比CE標誌更高?-其實中國的強制認證是CCC,歐盟的認證要求是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