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驗孕:12周左右。去醫院建檔“孕婦健康手冊”,記錄以後每次驗孕的結果。
第二次驗孕:13-16周。從這個時候開始,準媽媽就需要壹些基本的檢查,比如稱體重、量腹圍、問診等。
第三次驗孕:17-20周。例行常規檢查。
第四次驗孕:21-24周。加入妊娠期糖尿病的檢查。
第五次驗孕:25-28周。查壹些乙肝和梅毒的病例。
第六次驗孕:29-32周。查水腫和子癇前期,子癇前期的判斷是根據測得的血壓。
第七次驗孕:33-35周。b超檢查判斷胎兒的體重和發育情況。
第八次驗孕:36周。從這個時候開始,我們需要每周監測壹次胎兒狀況。
第九次驗孕:37周。持續監測胎兒狀態,註意胎動。
第十次驗孕:38-42周。檢查胎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