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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火刑

法律分析:ktv火災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過失引發火災,造成壹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萬以上的,構成放火罪。過失致人火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2、造成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的;3、燒毀15戶以上和直接財產損失共計25萬元以上;4、防火林面積2公頃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500元罰款:

(壹)指使或者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

(二)因過失造成火災的;

(三)火災發生後停止報警,或者負責報告的人員未及時報警的;

(四)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和部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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