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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有償陪侍被抓怎麽處理?

法律分析:伴唱收費不違法,強行收費違法。KTV以營利為目的提供或從事伴遊是違法的。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壹)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的;(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四)以營利為目的提供或者從事伴遊的;(五)賭博;(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的;(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6.5438億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娛樂場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公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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