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黃牛賣冰墩涉嫌觸犯哪些法律?

黃牛賣冰墩涉嫌觸犯哪些法律?

隨著北京冬奧會的進行,冬奧會吉祥物“冰盾盾”開始流行,也有人打起了“歪主意”,開始高價倒賣賺錢。北京雷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艷玲認為,作為冬奧會特許商品,銷售者需要奧組委的授權。根據《奧林匹克標誌保護條例》,未經奧林匹克標誌所有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將奧林匹克標誌用於商業目的。其中,“用於商業目的”包括銷售帶有奧林匹克標誌的商品牟利。

在目前“壹墩難求”的情況下,利用消費者需求倒賣冰墩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奧林匹克標誌持有人對奧林匹克標誌的專用權。此外,在指定銷售網點等地高價倒賣,非法牟利,已涉嫌擾亂正常的進貨秩序。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 上一篇:華東政法非法學學費、住宿費、學雜費及獎學金制度2014
  • 下一篇:如何行使票據追索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