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行政法規包括《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總會計師條例》。會計部門的規章制度包括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政府會計準則。地方性會計法規包括《河北省會計條例》。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基本準則、具體準則、應用指南和解釋性公告。
它是調整經濟生活中某些方面的會計關系的法律規範。會計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並發布,或者由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經國務院批準發布,以《會計法》為依據。比如國務院2月31,65438,990發布的《總會計師條例》,992年10月30日國務院批準+65438,065438,10月30日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等。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發布的會計規範性文件,在不與憲法、會計法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也是我國會計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