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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見交流權是刑事辯護律師享有的壹項非常重要的權利。

律師會議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通過會見,我們的律師可以進壹步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及相關事實,從而收集無罪、罪輕的證據;

第二,我們的律師會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指控罪名的意見和辯解,通過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面對面的交流,尋找任何可能被忽略的線索。所謂“細節決定成敗”,我們不會錯過任何可能的機會;

第三,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詢,切實保護被告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後的合法權益,安撫和穩定被告人的恐慌情緒。

四、在偵查階段,不允許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與其見面;通過見面,可以帶來家屬的擔憂,安撫被告,也可以告知被告最近的情況,起到家屬和被告之間的橋梁作用。

只有找到專業的、有經驗的刑事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能真正為他們提供有效的法律幫助,並在此基礎上為他們進行辯護。“不拋棄,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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