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毫無疑問,沒有規則就沒有方圓,而秩序是上帝的第壹法則!法律作為公權力,對維護社會穩定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但是,法律維護著人類良知的底線,所以起著基礎性的作用!道德是人類對自身發展的完美需求,所以為了更好地維護社會秩序,構建和諧社會,需要道德的輔助!因為人們在道德認知上有很大的差異,而我們中華民族的思想文化又是包羅萬象,多元混亂的,比如以父母為綱的孝道,到了以魯迅先生為代表的反孝道人士身上就成了偽道德!比如主張馬雲為天津爆炸捐款的人,把道德變成了道德綁架!所以道德對社會秩序起不到決定性作用!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只有相信法律的人才能參與社會糾紛的審理,比如公安律師!還有少數人有自己獨特的信仰,大部分人相信做對得起自己良心的事,所以產生了道德對社會秩序起決定性作用的錯覺!而他們只能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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