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部門開具的客票、區段票、代用票、客運貨運收據、退票憑證、退票憑證、定額票、手續費等運輸票據具有發票屬性,可用於報銷。根據相關規定,這些票據具有發票性質,可以直接用於報銷,不需要另開發票。所以火車票可以作為公司報銷的有效憑證,不需要額外開具公司發票。
火車票開票流程:
1,購票時提供:購買火車票時,應向列車員提供公司名稱和稅號;
2.自助機開票:部分車站可根據購票信息,通過自助發票打印機打印發票;
3.網上開具發票服務:通過12306網站或相關手機應用程序在線申請開具電子發票;
4.車站窗口開具發票:在車站客服中心或指定窗口,憑購票時的車票原件和身份證件申請開具發票;
5.郵寄服務:某些地區支持將發票郵寄到指定地址,可能需要支付郵寄費用。
綜上所述,火車票具有發票的屬性,可以直接報銷,不需要額外開具公司發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印制發票的企業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統壹規定,建立發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