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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歷史發展

基層法律服務所是20世紀80年代中前期以來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壹種法律服務機構。當時律師匱乏,主要是通過建立法律服務所,利用貼近基層、方便群眾、服務便捷、收費低廉的優勢,為基層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與律師形成競爭關系。200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實施前,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管理辦法》及相關實施意見的規定,廣泛開展了基層法律服務的調整整頓,對現有司法行政機關批準的各種形式的基層法律服務進行了全面清理和檢查,在調整整頓的基礎上按照新的管理制度重新進行了設立登記。2000年,司法行政機關繼續采取各種措施,提高人員的整體素質。根據《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建立了規範的執業資格認定和執業準入控制制度。65438+2000年2月24日,司法部組織了第壹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資格全國統壹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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