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把推進專項鬥爭與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夯實基層基礎。要繼續整頓軟弱渙散的村黨組織,選好配強村黨支部書記。對確實是“村霸”、涉黑涉惡的村幹部,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要嚴格規範村“兩委”候選人“負面清單”和部門候選人聯審機制,切實把好入口關,防止“村霸”和涉黑人員進入村“兩委”班子。對以威脅、賄賂、利誘等手段擾亂、破壞選舉的,將堅決依法打擊。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功能,不斷增強城鄉基層對涉黑涉惡問題的“免疫力”。要加強對鄉村治理的領導,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
第三,加強對群眾的宣傳教育,豐富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後腐朽文化的侵蝕,引導群眾樹立健康風氣,勇於同各種不正之風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