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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建設包括哪些內容?

壹、基礎設施建設包括什麽?

1.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包括交通、機場、港口、橋梁、通信、水利、城市供水、排水和供氣、供電設施和提供無形產品的服務,以及教育、文化、衛生等部門所需的固定資產建設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254條和《國家法典》。

國防資產屬於國家。

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依照法律屬於國家所有。

第255條

國家機關有權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占有、使用和處分自己直接支配的不動產和動產。

第256條

事業單位對其直接管理的不動產和動產,依照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基礎設施建設的意義是什麽?

基礎設施建設的意義:

1,基礎設施建設需要較長時間,不會提供產品,短時間內不會造成新的供過於求。

2.基礎設施在長期經濟增長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現在搞好基礎設施,以後經濟好了,正好用得上。

3.基礎設施建設可以幫助國家吸收剩余的生產資料和大量的剩余勞動力人口,讓這些人有工作,這也是壹件好事。

4,國家投資基礎設施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人民生活環境改善,交通變得便利,也會得到人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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