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權與君權的結合:在古代社會,基督教作為壹種宗教信仰,將上帝視為至高無上的存在,同時強調君主的權力來源於上帝的恩賜。這種神權和君權的結合,使得基督教會對羅馬政治和羅馬法的走向產生了壹定的影響。
2.教會組織對法制的幹預:基督教會在羅馬社會有著強大的影響力,他們通過建立教會、傳播教義等方式廣泛滲透社會。在這種背景下,羅馬的許多法律制度都受到了教會組織的影響和幹預,包括法律條文的制定和司法程序的執行。
3.對婚姻家庭的影響:基督教對婚姻家庭影響深遠。在基督教中,婚姻被視為神聖的契約,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受到嚴格限制。這些規定不僅影響了當時人們的婚姻觀念,也對羅馬社會的家庭關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4.對財產繼承的影響:在基督教中,財產繼承被稱為“遺囑繼承”,即按照遺囑人的意願分配遺產。這種繼承方式在壹定程度上改變了羅馬社會的財產繼承習慣,也對羅馬法中的財產繼承制度產生了影響。
基督教的含義:
基督教是所有以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教派的總稱,也稱基督教。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並稱為三大宗教。壹神教的特點是基督教的神是“三位壹體”的神,同壹個神有三個人格:聖父、聖子、聖靈。基督教的教義可以歸結為兩個字“博愛”。
在耶穌眼中,博愛分為兩個方面:愛上帝和愛人如己。耶穌曾經說過:“妳應該全心全意地愛主妳的上帝。這是第壹條也是最重要的戒律。第二種類似,就是愛鄰居如己。這兩條誡命是所有律法和預言的總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