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證的變更需要到集體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社區可以確定由同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壹辦理本轄區的不動產登記。
法律客觀性: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因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附著物依法轉移土地使用權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辦理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準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變更登記,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