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公章罪壹般是指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犯罪。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
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的條件包括:
1.主觀上,本罪是故意犯罪;
2.客觀上是偽造公司印章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本罪的客體是公司正常活動的聲譽和社會秩序。
法律依據:
刑法
第280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扣押、銷毀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