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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伯倫《論法律》的原文

論法律

◆紀伯倫

壹個律師說,但是我們的法律呢,主人?

他回答道:

妳喜歡立法,

但也寧願違法。

就像在海邊玩耍的孩子,他勤奮地建造了沙塔,然後用笑聲摧毀了它。

但是當妳建造沙塔時,海洋會揚起大量的沙子。

當妳摧毀了沙塔,海洋會再次和妳壹起歡笑。

真的,海洋經常和天真的人壹起笑。

但是那些不把生命當海洋,不把人為規律當沙塔的人呢?

那些拿生命當石頭,拿法律當鑿子隨意刻石的人呢?

討厭舞者的瘸子怎麽辦?

那個熱愛軛架,卻把森林中的麋鹿當成流浪小牛的人呢?

那些不能自己蛻,卻把所有的蛇都叫做* * * * *老蛇的人呢?

那個早早去參加婚宴,回來很累,卻說“所有的酒席都是違法的,辦酒席的都是罪犯”的人呢?

對這些人除了背對著太陽站在太陽底下,我還能說什麽?

他們只看到自己的影子,影子就是他們的法律。

太陽對他們來說不就是個投影儀嗎?

只向太陽走去的妳,地球上什麽樣的倒影能抓住妳?

妳們這些乘風旅行的人,什麽樣的旗幟能給妳們指路?

如果妳不在任何人的牢房前打破妳的鎖鏈,什麽樣的發明的法律能束縛妳?

如果跳舞不撞任何人的鏈子,還怕什麽法律?

如果妳把自己的衣服撕掉,不扔在任何人的路上,誰能把妳帶上法庭?

法利斯的人們啊,妳們可以悶鼓松弦,但誰能禁止雲雀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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