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繼承權是指繼承人依法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遺產,除非有遺囑或者協議約定的其他方式。因此,在遺囑的情況下,繼承的優先順序低於遺囑。
其次,遺囑是指被繼承人生前訂立的分配和處分其財產的法律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遺囑應當明確、合法、有效。遺囑有爭議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需要通過法定程序確認或者撤銷。
總而言之:
在討論遺產和遺囑的法定優先權時,需要考慮很多因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繼承法》,繼承權和遺囑都是重要的法律依據,只是側重點不同。就遺囑而言,繼承的優先權低於遺囑。遺囑有爭議或者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需要通過法定程序確認或者撤銷。因此,在繼承過程中,各方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法律依據,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因此,死者的死亡證明是繼承程序中的重要證據之壹。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繼承法》還規定了法定繼承的順序和遺囑的生效要件等重要內容。在繼承過程中,如有爭議或糾紛,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解決。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也與繼承密切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