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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家庭暴力的標準

法律分析:根據家庭暴力的不同表現形式,大致可以分為四種:(1)身體摧殘。如推、打、扭臂、掐、扇耳光、咬、捏、燙水、燒、用刀等手段和器械傷害家庭成員、故意殺人、致傷、嚴重毆打、冷凍饑餓、性破壞等。,使受害者的身體受到嚴重損傷。(2)精神迫害。以威脅、恐嚇、辱罵、猜疑、惡意貶低、故意刁難等方式幹涉配偶的行動自由。(3)性虐待。強迫配偶違背其意願發生性行為,或者強迫其發生不能接受的性行為,損害其性器官,強迫其拍攝淫穢照片或者錄像。(4)濫用體罰。比如家人經常被打罵,生病了也不治療。(5)經濟虐待:剝奪生活必需品、遺棄家庭成員、限制配偶花錢、拿走工資、扣留身份證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就醫、在外賭博欠債、變賣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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