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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無牌車輛上路如何處罰?

法律分析

無證駕駛上路行駛的處罰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第壹種情況,未取得駕駛證駕車購買車輛的,處拘留,罰款1500元,最高可拘留15日。

2.第二種情況,將機動車借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二)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駕駛,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規定速度50%的;5)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壞、移動、改動交通設施,尚不構成犯罪的;8)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所列情形之壹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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