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哪個部門監管醫院?

哪個部門監管醫院?

法律分析:醫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地方各級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有辦公室、醫務政治部、健康教育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四條衛生行政部門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壹)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的報告後,不及時組織調查的;

(二)接到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後,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審查或者移送上壹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

(三)未將應當由醫學會進行技術鑒定的重大醫療過失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移交鑒定的;

(四)未按規定逐級上報當地醫療事故情況和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行政處理情況的;

(五)未按照本條例規定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審查的。

  • 上一篇:我急需專業的法律知識來幫助我。租來的空調自然損壞誰來承擔責任?
  • 下一篇:中國江歌案如何判決?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