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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工程師的職責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包括負責監理目標、協調項目、編制計劃和檢查工作。

1.企業法人將代表監理公司全面負責項目監理工作,執行監理合同授予的權限,成立項目監理部,根據監理合同的要求確定現場監理人員的分工,對監理目標負責。

2.組織項目監理部全體人員對監理項目實施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組織協調。

3、主持編制監理規劃、工程進度控制計劃,審查專業監理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4、檢查項目部的監理工作,考核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具體業務的完成情況。

資格:

1,大專及以上學歷,建築、土木、土木工程專業;

2、2年以上工程監理工作經驗,有監理工程師證書或監理工程師資格者優先;

3.熟悉建設項目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和豐富的項目管理經驗;

4.具有較高的判斷和決策能力,能夠及時決策,機動靈活,能夠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具有良好的協調和控制能力;

5.具備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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