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吉安中院知情?少年被圍攻致死?案件,看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希望大家不要被營銷號押韻,要相信法律的正義。我認為吳某在這個案子中犯了最大的罪。2019年,其未成年時,有壹起強奸張某某後非法拘禁李某某的案件。當時他未成年,不應該判十年,應該判死刑。這樣的人不會改變什麽。
我已經逐字讀了整個故事。我只能說,年少輕狂犯下的錯誤,只能帶著無盡的懺悔面對余生,人要活下去,要珍惜。當時我雖然未成年,但不知道怎麽做。現在我應該為我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如果我父母不教育,那就讓警察教育我。
說實話,網上關於吳某案件的報道誤導了公眾輿論。在我看到壹些網絡媒體報道之前,我認為這個吳某是壹個被冤枉的好人。沒有看到官方發布的全圖,我真的無法發表評論。我真的覺得吳某應得的。相關部門要凈化網絡,不要讓不實之詞滿天飛。
“正當防衛”和“未成年”這些敏感詞容易讓人產生同情,混淆視聽,但法律是公正的。吉安中院的判決既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又維護了壹個法治社會的公平正義,所以判決很得人心。
作為司法機關,必須獨立、公平、公正,不能被媒體輿論帶偏,也不能幫助檢查機關抗議。壹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除惡務盡,維護社會穩定。贊美正當防衛,體現懲惡揚善是必要的,但不能以過度自衛為借口,使用暴力造成人權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