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兼職臨時財務總監,稅務局今天給我打電話了。說開假發票怎麽辦?我真的不知道後果。

兼職臨時財務總監,稅務局今天給我打電話了。說開假發票怎麽辦?我真的不知道後果。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大量稅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更換財務負責人,帶著新的財務負責人及其相關資料去國稅局填壹份變更單。在企業做財務負責人是有風險的。如果真的不知道,又有相關證據,壹般不會牽扯到妳。

  • 上一篇:《濟世雕》在訴訟中屬於法院調解嗎?
  • 下一篇:建設工程合同案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