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寒假期間,女孩麗麗壹個人在家做作業,突然聽到有人敲門。透過防盜門,麗麗看到壹個威嚴的年輕人站在門口。男子說他是她樓上的鄰居,想借紙筆給家人留個條。莉莉看出他很真誠,不像是壞人。莉莉覺得她應該幫助別人,所以她打開了門。沒想到,防盜門壹開,這個禽獸不如的家夥不僅傷害了麗麗,還翻出了麗麗的錢和東西,然後“裝”走了。壹個人呆在家裏,不要給陌生人開門,不要被犯罪分子作案。
3.殘疾母親重病在床,父親是普通工人,兒子小明,年僅15歲,是班幹部。小剛能看到家裏的困難,壹直憧憬著“如果我能拿到很多錢,我就能給媽媽做手術”。暑假的時候,正在工讀學校讀書的小剛找到小明,告訴他有壹個辦法可以弄到錢。孝順的小剛動搖了。兩人壹合計,就盯上了家裏有錢的小學同學小紅。結果搶劫失敗,他被群眾當場制服。我國刑法規定,凡年滿14周歲的人,犯搶劫罪,需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