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擴展:
反壟斷法適用例外制度,又稱反壟斷法豁免制度,是世界各國或地區反壟斷法中的壹項法律制度,但幾乎沒有壹部反壟斷法明確了適用例外制度的含義,只直接規定了哪些主體、行為、行業或部門被排除在反壟斷法的適用範圍之外。
但是,為了研究的需要,學者們在其學術著作中對排除制度進行了界定,如“反壟斷法中的適用排除制度,也稱反壟斷法中的豁免行為,是指壹些應當受到反壟斷法限制或者禁止,但根據法律的規定或者壹定的法律程序得到認定的行為。
壹個仍然允許它在沒有制裁或法律責任的情況下實施的系統;“反壟斷法適用例外制度是指立法者在反壟斷法或者其他法律條文中規定,對違反反壟斷法基本原則和制度的特定行業、特定企業或者特定行為,不予追究法律責任的制度。
反壟斷法適用例外制度是指對於某些行業、領域或者在壹定條件下,允許某些壟斷組織、壟斷狀態或者壟斷行為合法存在的法律制度。
在各國反壟斷法中,排除適用的對象主要是指那些對維護整體經濟利益和社會利益具有重要意義的行業或領域,以及那些對市場競爭影響不大但對整體利益有積極作用的限制競爭行為。
反對者的理由是,反壟斷法的過度適用限制了市場競爭,成為市場競爭中失敗者從事不正當競爭的手段。他們認為譴責競爭產生的壟斷者是違背市場道德的。
在市場經濟社會,無論是反壟斷還是倡導適度壟斷,道理都是壹樣的,就是促進市場競爭。所以,如果我們今天把反行政壟斷條款刪掉,他們是不能鼓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