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犯罪未遂的概念是指犯罪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但因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屬於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構成特征:1。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是指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具體犯罪的構成要件的行為。著手實施行為:是指犯罪分子已經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的某些要件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開始就是行為的起點。要從主客觀的統壹入手:主觀上,行為人實施犯罪的意誌已經開始通過客觀執行表現出來;客觀上,行為人已經開始直接實施該行為的具體犯罪要件。主客觀相統壹,反映了著手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為著手實施犯罪的認定提供了壹個普遍的標準。(2)犯罪沒有得逞。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構成要件不完整,是主客觀兩方面的統壹:主觀上,犯罪未得逞是指犯罪的直接內容和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客觀上講,行為人實施的犯罪是不完整的。(3)犯罪的失敗是由於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這是區別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本質特征。所謂行為人意誌以外的原因,是指行為人沒有預料到或者不能控制的主客觀原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已經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失敗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