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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合同的概念、特征和類型。

答:所謂合同,是指雙方或多方當事人為建立、變更或消滅某種權利義務關系而達成的協議。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是各方的法律行為;(2)應當是法律行為;(三)是平等、自願、真實、各方同意的行為;(4)是設立、變更、消滅某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5)合同壹旦依法成立,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壹般來說,合同可以分為:(1)根據合同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必備合同、非必備合同、已簽蠟封合同和簡化合同;(2)根據當事人相互承擔義務的不同,可分為雙邊合同和單邊合同;(3)根據合同形式的不同,可分為明示合同和默示合同;(4)根據合同法律效力的不同,可分為有效合同、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違法合同和不可執行合同;(5)根據合同雙方的權利是否對等,可以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6)根據合同是否必須以實物交付,可分為允諾合同和物質合同;(7)根據合同內容的不同,可分為各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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