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學前教育政策與學前教育法律法規的關系:我國的政治制度決定了教育法與教育政策本質上是壹致的。它們都是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由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決定並服務於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是廣大人民群眾利益和意誌的體現,都是規範性的。教育政策對教育法的制定和實施起著指導作用,教育法是教育政策的具體化、文化化和定型化,是保證教育政策實施的主要手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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