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岡新城建設涉及上岡鎮玉溪村和大團村。建湖縣上岡鎮於2021年4月7日啟動玉溪村搬遷工作。搬遷主體單位結合上岡鎮近年來的搬遷標準並多次征求村幹部和群眾代表的意見,提出了玉溪村的房屋搬遷方案,實行低拆低保的搬遷標準。補償方式為產權調換和貨幣補償,產權調換綜合補償大於6544。安置房成本不低於3500元/㎡,但安置到拆遷戶的均價只有1.200/㎡,住房面積比例擴大到1.20%,免費贈送車位和儲物間。得到了絕大多數拆遷戶的認可,搬遷20天來已有700多戶簽約,簽約率近70%。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條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
第五條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負責監督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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