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包括五個子系統: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完備的黨內法規體系。
其中,“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是靜態的法律規範體系,是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包括在中國人民管轄範圍內以憲法為根本法的壹切法律規範體系,如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的法律規範體系。
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
實施法治是壹項系統工程。首先,要認真研究如何使法律規範具有可執行性。沒有可能實施的法律規範,無疑會增加實施成本,即使執法司法人員盡最大努力去實現。因此,要特別關註法律規範的可操作性、實施資源的匹配性、法律規範本身的可接受性以及法律規範自我實現的動力和能力。
其次,要研究執法所必需的制度和法律設施,國家必須為執法提供強有力的制度、設施和物質保障。
第三,認真研究執法所需的執法司法人員的素質和能力,為執法所需的素質和能力的培訓和培養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機制。第三,研究執法環境因素,為執法創造必要的執法和司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