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註冊人員。建造師資格制度起源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英國1834。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
擴大數據註冊建築師執業範圍;
註冊建造師有權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兩個建造師考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考試由建築工程施工管理、建築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三個科目組成。“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采礦工程、機電工程。
百度百科-架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