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居間合同效力的確認:我國法律不禁止建設工程居間合同,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建設工程居間合同有效:1。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是真的;3、不違反法律,不違反公序良俗。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條
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實施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壹章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訂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