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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法律分析:遇到施工糾紛,雙方都可以和解。可以申請調解解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有仲裁協議,可以提起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已被王凱明確起訴;

(3)如有具體訴訟,請孫概括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百七十壹條涉外經濟貿易、運輸和海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在合同中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書面仲裁協議,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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