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條例的開始時間是65438年6月+65438年10月+2006年8月。本條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57號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七章,第六十三條。
為預防和控制艾滋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制定本條例。明確規定了艾滋病防治的方針、原則、預防措施、診斷標準、疫情報告、醫療救治、保障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
綜上所述,《艾滋病防治條例》始於2006年6月65438+10月18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57號令發布,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為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而制定,明確規定了艾滋病防治的方針、原則、預防措施、診斷標準、疫情報告、醫療救治、保障措施、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
法律依據:
《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條:艾滋病防治應當堅持防治結合的原則,建立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參與的機制,加強宣傳教育,采取行為幹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實施綜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