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蘇產假149天。具體來說:
(1)女性產假由128天延長至149天,男性護理假為15天;
(2)如遇法定節假日,可繼續休假,彌補失去的國家法定節假日。比如中秋、元旦等節假日可以補,正常周末補不上。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2.產假期間工資誰來發?
1.女職工休產假的工資為生育保險基金提供的生育津貼;
2.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職工月平均工資與生育者原工資標準不同的。生育津貼高於本人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從本人原工資標準中扣除生育津貼,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生育津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