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交通警察的定義
交通警察,簡稱交通警察,是指公安機關中負責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調查的人民警察。
二、當交警學專業
當交警需要偵查、治安、刑事科學技術、公安信息科學、犯罪心理學等專業。
三、交通警察招聘條件
1,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到35歲。
4.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大專以上學歷。交通警察是在交通管理警察大隊工作的人民警察。
四、交通警察崗位分類
基層秩序管理警察;事故調查警察;傳教警察;高速警察;汽車駕駛管制警察。
交通警察的主要職責、執法依據和原則
壹、交通警察的主要職責
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維護城鄉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開展機動車安全檢驗、牌照發放和駕駛員考核發證;道路交通管理科學研究;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
組織宣傳交通法律法規,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車輛、駕駛人和行人,教育交通違法行為人,調查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正常交通秩序,保障交通運輸暢通和安全。
二、交警的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省道路交通管理實施辦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機動車登記規定》《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程序》等。
三、交通警察的執法原則
人民警察必須忠於職守,清正廉潔,遵守紀律,服從命令,嚴格執法;交通警察必須秉公執法,不得徇私舞弊、索賄受賄、枉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