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先行支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受害人追償:
(壹)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事故期間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的;
(3)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給受害人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車損險不保什麽?
1,因戰爭沖突、暴亂、查封、政府征用;
2、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行為或者保險車輛違法上路的;
3.使用保險車輛參賽、測試或維修時被損壞;
4.車輛的自然磨損、腐蝕、故障等,如車輛的輪胎、剎車片等,不予賠償;
5.被保險人故意損壞車輛;
6.未經保險人允許的司機使用被保險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