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止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和家長禮品禮金的規定》是教育部2014年7月8日發布的,為少數教師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設立六條“紅線”。要求學校領導幹部嚴於律己,帶頭執行規定,切實承擔管理和監督責任;廣大教師要大力弘揚高尚的道德風尚,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對違規違紀者,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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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領導幹部要嚴格要求自己,帶頭執行規定,切實承擔起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廣大教師要大力弘揚高尚的道德風尚,自覺抵制收受學生和家長禮金的不正之風。
對違規違紀的,發現壹起,查處壹起,典型案例要公開通報,點名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予以辭退,撤銷教師資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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