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會在發生交通事故的第壹時間報警,讓交警部門處理事故。但是對於很多人來說,交通事故的報案時限不是很清楚,那麽交通事故的報案時限是多久呢?相關交通法規並沒有規定報案的具體時間,只是規定事後報警,必須經過交警部門核實。經核實存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應當受理。無法核實的不予受理。根據有利於事故處理的觀點,應該立即報警。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現場未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應當在提出請求後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實存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實無法證明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未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實存在道路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實無法證明存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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