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不會自動結案。交通事故結案時,事故人必須到交通事故科辦理事故手續。如果沒有關閉,事故部門會壹直保留事故的記錄,不會取消。但是現在的機動車都是年檢的。年檢時事故未清,車輛未檢。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八條。
事故當事人、關鍵證人處於搶救狀態或者因其他客觀原因無法及時取證,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案件基本事實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中止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期限,並書面告知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但最長中止時間不得超過60日。
中止鑒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限屆滿受害人仍無法接受調查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五日內根據調查取得的證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二,結案的條件是什麽?
1,判決,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壹方不服可以上訴;
2、調解,民事案件審理後,調整不服的,也可調解;
3.撤訴,原告依法撤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