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後,判定對方全責,對方卻耍賴不賠。我該怎麽辦?妳不用擔心。如果對方沒有向保險公司報案,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對方保險公司要求定損,定損後修車,保留定損單、維修發票、維修清單。沒有妳的維修發票,對方保險無法理賠,保險公司也會催他聯系妳。最重要的是不要慌。真的不可能。事故處理大隊會出具事故認定書,可以調出對方車主和司機的信息,然後寫起訴狀,直接去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對方所在地法院。在法律程序上,壹般法院會先啟動調解程序,會召集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會開庭,法院會和保險公司溝通。如果壹般保險公司不願意進入開庭,會要求法院開協助函,把材料蓋章後郵寄給對方保險公司專門負責訴訟的人。對方收到後,會把錢送到法院,然後法院通知妳去取錢。另外,法院會要求妳寫壹份撤訴申請書。之後妳會收到壹份民事訴訟裁決書,內容大致是保險公司已經賠付了,妳撤訴,就畫上了句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壹十九條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受到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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