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發生後,xx積極與被害人xx的親屬協商賠償事宜,自願達成《交通事故民事賠償協議》。Xx支付xx家屬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xx元。
對於xx的死亡,肇事司機XX向我們的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並在經濟情況並不寬裕的情況下,積極協商經濟賠償,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賠償金。
我們認為他的悔改是好的。作為死者家屬,我們也能理解xx的疏忽。因此,在請求有關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時,將予以從輕處罰。
我在此傳達
Xx縣公安局
Xx縣人民檢察院xx縣人民法院
原諒:xx(死者父親)
Xx(死者妻子)
Xx(死者之子)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真誠悔罪並取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可以和解: (壹)發生民事糾紛,犯罪嫌疑人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刑事案件,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二)可能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瀆職以外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內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