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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成本問題

1.交通事故賠償成本問題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基於侵權法第16條。

2.兩次醫藥費* * *花費16000元。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基於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解釋第16條。

這種情況下,需要出示醫療費用證明,才能索賠。

我爸陪我睡覺,我月薪2300。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基於人身損害解釋第21條。

就本案而言,護理費是2300X陪護天數。

4.出院回家和病愈期間的護理費怎麽算?

需要護理的,可繼續計入護理費。

從受傷到恢復大概需要七個月,我的工資是2200元。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基於人身損害解釋第20條

就本案而言,妳的誤工費是妳受傷沒上班時間的2200倍。

6.陪護床位費和餐費是用什麽標準計算的?

陪護床費就是護理費,法律上沒有陪護床費這個名詞。

住院夥食補助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標準確定。基於人身損害解釋第23條

7.還需要找他要其他賠償費用嗎?

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員就醫或者轉送醫院治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運輸費用應以正式票據為依據;相關憑據應當與就醫的地點、時間、次數和頻率壹致。基於人身損害解釋第22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基於人身損害解釋第24條

以上是索賠項目。妳可以索賠妳能證明的任何損失。

希望對妳有幫助。祝妳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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