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強制保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承擔。超過強制保險限額的,雙方應當按照各自的責任承擔。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向肇事者索賠,如果有保險,可以找保險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交強險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出部分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予以賠償。保險公司和對方需要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護理費、住院餐費、交通費。傷殘鑒定後的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應當根據傷殘等級確定。被保險人應在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後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之日起65,438+00天內,向保險人提交本條款第12條規定的或保險人要求的證明事故原因、性質、責任劃分和損失認定的各種必要文件。第三十條還規定,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義務的,保險人自書面通知之日起,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解除保險合同;已經支付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償已支付的保險賠償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