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屍檢報告30日內可以出來,超過30日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勘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壹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完成檢驗鑒定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二,交通事故屍檢費用誰來出?
交通事故的屍檢費用,由申請鑒定的壹方先行支付,再按事故處理中的直接損失計算,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精神病鑒定應當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依法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事故現場勘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屍檢應當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對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應當在扣押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現場勘查結束後三日內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精神疾病的鑒定應當由具有精神疾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