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標準為1500 ~ 2000元,律師參與交通事故調解的次數壹般以2次為限。2.聘請律師參與交通事故民事賠償訴訟:律師代理原告:根據案件的不同,收費標準從訴訟標的的5%到30%不等(指被告要求賠償的金額),壹般最低不低於5000元。代表被告的律師: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收費標準從訴訟標的的3%到30%不等(指原告主張的金額),壹般最低不低於4000元。當事人經濟困難的,律師可以免費為其代理或者收取低於上述標準的費用;特殊情況下,雙方可以協商;聘請律師,雙方需要簽訂有律師事務所印章的《聘請律師合同》和《授權委托書》,並出具有律師事務所印章的收費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可以從事以下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