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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找人頂替會有什麽後果?

1.交通事故中找人頂替會有什麽後果?

1.交通肇事後替代應與交通肇事罪數罪並罰。交通事故後替人的行為屬於逃避責任。此時,交通事故已經對公共秩序造成了威脅,同時造成了嚴重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客觀上構成了交通肇事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7條

妨害作證罪以暴力、威脅、賄賂手段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教唆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第310條

窩藏、包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為其提供藏身之地、財物幫助其逃跑或者虛假證明是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先通謀的,以* * *共犯論處。

二、交通事故置換的責任是什麽?

1.交通事故後,有人被要求賠償這個包裹。行為人出於直接故意,明知自己觸犯了法律,但仍積極實施妨害作證行為,以逃避法律追究,構成妨害作證罪;

2.替別人打掩護的人,沒有意外,不可能被冷落。根據《刑法》的規定,明知對方實施犯罪而為其提供藏身之所、財物,幫助其逃跑或者虛假證明自己正在窩藏的,是窩藏罪;

3.在以保險詐騙為目的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下,行為人因不符合保險理賠條件,可以找人頂替,然後在保險公司上當受騙並核定賠償後,可以在保險公司會遭受不必要損失的假象下申請保險理賠,構成保險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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