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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誰為政府的“命令”買單?

1,當地政府有權這麽做。當地鎮政府打好了“大規模發展園區產業”的旗號,有政府的正式文件作為法律保障,他們這樣做是合法的。政府做什麽都要考慮合法性,不敢做違法的事。但是,合法不等於合理。顯然,政府的政策引導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2.表面上看,鎮政府決策失誤,沒有考慮銷售風險。實際上,鎮政府考慮的不是農民的利益,而是自己的利益。鎮政府的利益至少有兩個:壹是政績,建了這麽大的蔬菜產業園,產量也達到了,這是政績;第二,那些賣種子的商人與鎮政府勾結,強迫農民種植某種蔬菜,並購買他們的種子,鎮政府的相關人員賺了大錢。

如果農民種自己想種的,賺了錢,鎮政府也拿不到多少好處。

在中國,在壹個小地方,尤其是農村,山高皇帝遠。鄉長、市長、村長都是當地的主人,基本上可以無法無天,農民就是最好的惡霸。這種事件只是冰山壹角。

因此,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政府如何加強科學決策,而在於行政體制的改革和完善。而這些,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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