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到期換證、核驗和提交身體狀況證明的,可以在駕駛證有效期內或者有效期屆滿後壹年內,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延期。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年。機動車駕駛人在延長期內不得駕駛機動車。
有哪些情況可以向當地車管所申請臨時號牌?
1.從車輛購買地駛回使用地時,需要到車輛購買地車管所辦理臨時號牌;
2.車輛轉移登記且已繳納正式號牌的,需到當地車管所辦理臨時號牌,才能駛回當地;
3.在當地未辦理正式牌照的新車,在外地需要改裝時,需要在當地辦理臨時牌照。改裝後需要在當地辦理臨時車牌才能駛回原區域;
4.在本地買車,開到外地,需要在本地辦理臨時車牌,開到外地,反之亦然;
5.車輛註冊還沒定,需要臨時試用。